数统学院班主任工作职责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01浏览次数:362

数统学院班主任工作职责

 

数统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四川理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四川理工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及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一、班主任工作职责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做好本班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积极参加文明修身活动,及时纠正学生中存在的不良行为。

2.负责班级的基本建设。组织选拔班级学生干部,指导班委会和团支部开展工作,培养骨干队伍;抓典型,树标兵,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党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

3.组织指导班级开展优良学风班风的创建活动。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热爱专业的教育和学习方法的指导,培养学生“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作风,以学习为中心,以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为目标,认真抓好学生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的教育,组织开展学术活动和学习竞赛,组织指导学生参加有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课外科技活动。

4.加强对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关心爱护学生,了解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及学习生活状况,经常深入学生教室、宿舍、和集体活动中(每周不少于1次),了解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及时将学校的要求与工作安排传达给每一位学生;努力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存在的困难,了解、考察学生的经济生活状况,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资助等提出建议和意见,协助做好贫困生相关工作。引导学生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树立健康向上的自我形象,优化个性,完善人格,增强适应环境的能力,学会与人友好相处,培养学生的自立意识和安全意识。

5.负责所带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力求及时、准确、公正,在此基础上,做好奖,勤,助,贷及各项评优评先的推荐工作。

6.了解、掌握本班学生思想动态,发现特殊问题或重要情况及时向学办负责人汇报并及时做好书面记录,按时参加学校学院召开的班主任工作会议,认真及时贯彻有关工作要求。工作中要贴近学生思想,贴近学生学习、生活,注重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7.完成领导和上级交给的其它工作。

二、班主任评优

1 班主任年度考核

班主任工作考核采取量化积分制,考核成绩由基本工作考核分、学院学工办评议分、学生评议分三部分组成。一学年为一个考核年度,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根据当年学院下达的为准。

考核分考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优秀指标以按学院下达的教职工年度考核指标执行。80以上为优秀,70-80为称职,60-70为基本称职,60以下不称职。

(一)基本工作考核分40分)

班主任的基本工作考核采取个人总结的方法,每位班主任在日常工作中要记好班主任日志,学年末要写出工作总结,对本人所担任的班主任工作做出实事求是的总结和评价,并将总结交到学院党总支,由学院党总支根据各自工作情况给予评分。

(二)学院学工办评议分30分)

学院学工办根据班主任的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出席会议、完成工作情况等进行评分。

(三)学生评议分30分)

主要通过学生了解班主任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工作方法、精力投入、工作效果等方面的情况。由班级干部及学生代表对班主任老师进行评议打分。

数统学院年度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评选

 每学年数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评选一定数量的学院“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被评为优秀的辅导员(班主任)学院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3  “优秀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的评选

  根据学校学生处相关通知文件执行,由学工办负责组织向学校推荐参评人员,评为学校的优秀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学校将颁发证书和奖金。

三、奖惩

年度考核为优秀和被评为“优秀班主任”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考核不合格者,推迟晋升高一级职称,并取消班主任的一切待遇。

四、说明

1.本办法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2.班内学生有考试作弊或受记过以上处分的班主任,不能评为优秀班主任。

3.考评时间与学校的考评时间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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