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理工学院发展党员材料审查要求
为提高党员发展质量,规范党员材料,现将党员材料审查要求规定如下:
一、审查内容
(一)党员材料是否完整
1.《入党志愿书》
2.《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3.入党申请书
4. 积极分子期间思想汇报(至少四份)
5. 积极分子班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
6.《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审核表》(28周岁以下共青团员)
7. 发展党员党内外群众调查意见记录
8.《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吸收为预备党员)
9. 政审材料(直系亲属的政审材料、政治审查报告)
10.《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11. 转正申请书
12. 预备党员期间思想汇报(至少四份)
13. 党员班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
14. 预备党员转正党内外群众调查意见记录
15.《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预备党员转正)
(以上材料原则上按顺序夹在《入党志愿书》中)
(二)党员材料是否规范
1.各项内容是否填写完整
2.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3.培养人意见填写是否存在简单化现象
4.时间衔接是否符合逻辑
5.发展党员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三)是否在发展计划之中
1.新发展党员是否有发展计划
2.新发展党员是否按发展计划时间发展
二、审查环节
(一)第一环节党支部初审
责任人:党支部书记
上交材料:所有党员材料
上交对象:党总支负责党务工作经办人
(二)第二环节党总支核实、审查
责任人:负责党务工作经办人、党总支(副)书记
上交材料:所有党员材料、《党员发展及转正审批报告》、《党员绝对增加名册》、《预备党员转正名册》(汇总上报)
上交对象:党委组织部
(三)第三环节党委组织部审查
责任人:分管党建工作的部长
上交材料:所有党员材料、《党员发展及转正审批报告》、《党员绝对增加名册》、《预备党员转正名册》
上交对象:学校党委
(四)第四环节学校党委审批
党委常委会集体审批。
附件:党员发展及转正审批报告(模板)
党委组织部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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