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校级重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学校组织开展2016年校级重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者(含兼职教师)必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每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最多参与二个项目研究(含项目负责人)。
3、每个项目的主要参与人(含项目负责人)原则以7人为限。
4、凡承担有各级教学改革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参与申报。
二、申报指南
选题指南只是某一方面内容立项的大方向,而不是具体的课题名称。申报者可以根据本《选题指南》,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和个人自身实际,自行确定更具体的课题名称进行申报。
1、面向过程工业的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的深度融合与协同创新
2、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践与探索
3、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与实践
4、课程教学质量提升与课程评价研究
5、《XXXXXX》精品视频公开课与教材建设研究
6、基础课程教学改革深化研究
7、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
三、时间安排与具体事宜
1、各二级学院于2016年9月3日前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含申报书一式一份)提交至行政楼317室,同时通过OA系统把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的电子文档发送给教务处彭明芳。
2、每个学院限推荐1项,教学辅助部门的申报材料直接向教务处提交。
教务处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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